立法院於2021年4月9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有關房地合一2.0規定,並訂於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在2021年6月30日發布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針對相關作業細項做進一步的規定,本文就稽徵實務上,有關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之應注意事項,並配合相關案例做說明,以供讀者參考。
梁建道|著作|影音
所得稅法§4-4III增訂擴大房地課稅範圍為本次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改革之亮點。本條項及其立法理由有關股權50%以上價值之判定,雖符遏止短期炒房目的,惟日後宜修法加以明確化,方符課稅合法明確性原則及租稅法定主義之精神。 連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