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名

21、「侵權責任法」與過度醫療探析

中文摘要
    過度醫療是目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被認為是導致醫療費用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醫方追求經濟利益或自我保護所導致的。過度醫療主要包括過度檢查、過度治療、過度護理。加重了病人的負擔,造成醫患關係越來越緊張。《侵權責任法》第63條對此進行了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對於該條款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個問題:(1)應明確“診療規範”的範圍;(2)確定檢查是否“必要”的標準;(3)確定過度檢查的責任承擔。過度醫療本身妨礙了醫學的正常發展,造成了醫患關係的緊張,應在立法和執法中從根本上遏制過度醫療情況的發生。
起訖頁

121-124

書名

侵權法背景下的民事侵權與智慧財產權實務——北京律師論壇(民事侵權、知產業務卷)

年月

2010/11

出版單位

燕大元照‧北京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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