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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9/05/10
低學分門檻的法學教育態勢與司法國是會議建議的迴響

就法學教育的觀點,王文杰教授則是從低學分門檻以及司法國是會議的角度加以切入。首先提及國家力推降低學分門檻,主要目的是讓各個大學對於法學教育的安排更具彈性,且可以博雅化;但施行以來,法學院學生對於雙主修與輔系比例仍不高、更面臨基礎科目被通識課程壓縮等問題。此外,針對實務訓練方面,縱使極力推辦實習課程,卻也無足夠的單位容納所有學生。就上面的問題政府、學校應該如何解決?身為法律系的學生又要有什麼作為呢?趕緊來看看王文杰教授的建議吧!

【關鍵詞】


◎本文完整請參閱:【月旦法學教室第200期】
低學分門檻的法學教育態勢與司法國是會議建議的迴響/王文杰

128學分門檻的發展教育發展態勢

臺灣的大學生要修多少學分才能畢業呢?依各科系的性質差異而不同,但有最低下限的限制。大學法第26條明定「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及學分之計算,由教育部定之」,其後在2006年8月配套修正的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2條中規定「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於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者,不得少於128學分。」

在2006年這一修正,使得各校法律系的課程作了極大幅度的調整,與在此之前動輒156學分以上,幾乎是法學類科修習全覆蓋的場景顯不相當。探求教育部將畢業學分門檻降低此一規範,並非針對法律系而來,而是除特殊專業科系外的整體適用。窺其立法目標不外是,降低畢業學分數可以增加學生投入每門課程的時間,有助於學生深化學習。當然反對者主要認為,修課數量減少會讓學生更容易畢業,擔心影響未來競爭力…

法學教育博雅化

是否非得將法律教育視為專業的法學教育的塑造?若如此,法學教育中,128學分的門檻有時候甚至尚有不足,而法學教育以及法律職業之間的銜接,便是一個更大的嫁接工程的安排,這也是司法國是會議的參與者對於法學教育的更大期待。不過,這是一個以國內司法實務工作需求做出發的想像與訴求。法學教育若是僅僅以提供法律職業為導向,那將是大大制約法學教育的無限可能與目標。

吾人以為,法學教育的博雅化,亦即更深度以及紮實的基礎法學教育訓練為基本訴求,至於法律職業的參與則屬個人的生涯規劃之列。律師考試僅是一個資格考,並非就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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