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加入會員  | 購物車 |  購書服務 |  會員專區 |  會員Q&A |  書店公告 |  教師資源 |    sitemap 

元照

高級檢索

新書閱讀

研討會新訊

 看更多2021年月旦釋讀
發佈日期:2021/06/01
德國犯罪理論與案例解析的連動──兼論容許構成要件案型的處理

  蔡聖偉教授因應其著作「案例解析方法論」改版,期許仿效德國學界要求實例題必須有一定解題的格式,熟悉犯罪階層體系,並反覆進行這樣的訓練。案例解析方法整理出這一些案例的原理原則介紹給學生,目的在於告訴你,要審查犯罪,如果要進行完整的審查有哪些步驟要走?蔡老師首先針對法律適用,並一併帶出了犯罪審查體系的形成背景;第二階段介紹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重點在於技術面的運用,這些不同的理論要具體運用在案例裡面有哪些問題必須要注意,到底是在哪一個階層要去討論處理這些問題。





  犯罪審查體系形成於自然主義那個時期,為什麼在這個時期成形?當時法學家就是希望達到100%的法律適用安定性,所以希望在判斷犯罪的時候有一定的步驟,那個步驟看起來很自然科學,法律適用者就是照表操課,他一步一步審查下去最後得出結論,所以在犯罪審查體系當時就是基於這樣的想法而得出。他的奠基者就是李斯特跟貝林,他們是差不多時代。兩個人都是我們剛才介紹實證主義的信徒,像李斯特他就對概念法學、實證主義的愛表現的最無疑。

  參考德國法學院的教育訓練,他們就是反覆的讓你練習。如果要完整的審查,像他們在大學裡面交的家庭作業,或者是他們期中期末考,就是透過一個實例要每一步都清楚地交代出來,等到審查完這個罪名,要先交代你是針對什麼樣的事實,適用什麼樣的條文,審查完以後就得出一個他構成或不構成犯罪的結論,接下來再繼續看其他的可能的罪名。如果構成的罪名是數個,你要討論競合關係,這一個人的法律評價全部都處理完之後,再進入下一個行為人。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只有針對事實的誤認,根據這樣的定義,其實它包含了兩部分的元素,第一個是客觀面,客觀上他必須沒有阻卻違法事實存在,第二部分是主觀上他具備了相關阻卻違法事由所要求的阻卻違法意思。它的結構上可能會看到這樣的敘述:它是主觀阻卻違法要素的單獨實現。意思就是譬如我們今天審查正當防衛,客觀要件沒有被實現,因為沒有不法侵害,但是主觀上他誤以為有不法侵害,他就只有單獨實現主觀的防衛意識,意思是這樣,它也被稱作是一種誤想的阻卻違法。

  教授有條不紊的說明完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相關要件與爭議後,再將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放入三階層與二階層犯罪審查體系中,具體操作。並討論相關學說實務爭議,輔以例題講解,完整將此爭點全面分析透澈,鉅細靡遺,如此精彩的講座,你怎能錯過!!


相關影音


延伸閱讀


相關圖書


【最新圖書介紹】


 看更多2021年月旦釋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