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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5/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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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首宗生成式AI圖像侵權案程序判決出爐──Getty Images v. Stability AI
【目次】
壹、二造於美英訴訟之緣起
貳、本案提告之訴因──著作權侵權指控 參、本案之前被告申請簡易判決程序 肆、本案被告對第六原告之代表人訴訟提異議程序 伍、本案代表人訴訟之最終裁定結果 陸、本案判決對AI相關訴訟的意義與影響 柒、結 論 【關鍵詞】
【本文試讀】
英國首宗生成式AI圖像權案Getty Images (US) Inc. and Others v Stability AI Ltd,高等法院法官於2025年1月14日,作出一項具里程碑意義之保留判決(reserved judgment) ,讓世人一窺英國AI之重要法律議題。雖然這項程序性判決並非最終實體裁定,但突顯了在生成式人工智慧(GenAI)背景下,數位時代應用IP智財時,所引發大規模著作侵權案件管理上的複雜性 ,特別是涉及多數人之著作材料被用於訓練AI模型時,所引發之原告主體認定上的程序爭議。
壹、二造於美英訴訟之緣起
Getty Images是知名的數位視覺內容供應商(下稱「Getty」),擁有大量攝影圖像和影片作品,係由其專職攝影師創作,或是由第三方(下稱「內容貢獻者」)轉讓或授權取得,並提供客戶視覺資產的授權服務。被告Stability AI(下稱「Stability」)為一開源生成式AI (open-source generative AI)公司,成立於2019年11月,於英格蘭與威爾斯註冊,總部設於倫敦,專注於AI模型的開發,其推出一款名為Stable Diffusion(下稱「穩定擴散」)的圖像生成模型,能利用AI根據文本提示生成合成圖像,並以此向用戶收費。
Getty指控Stability未經授權,非法擷取其至少1,200萬張受著作權保護的照片和影片,用來訓練AI深度學習之穩定擴散模型。因此,Getty於2023年2月初向德拉瓦州聯邦地院起訴 ,指其構成大規模智財權侵害,違反著作權法、蘭哈姆商標法(Lanham Act) ,以及德拉瓦州商標法和不正當競爭法。但Getty稱其早於同年1月即對總部位於倫敦之Stability,在英國提告(以下英國訴訟稱「本案」)。 貳、本案提告之訴因──著作權侵權指控
本爭議的核心在於,Stability未經授權擷取Getty網站上圖片影像,作為其穩定擴散模型數據集使用,使其AI生成的輸出內容複製這些被擷取圖片的內容;而Stability承認「在穩定擴散的訓練過程中,至少使用了Getty網站上的一些圖片,來訓練其穩定擴散」,但並未具體指出哪些圖片被使用。
本案爭訟涉及被告所開發之AI模型,能根據使用者輸入的指令產生合成圖像,故Getty對Stability的指控,包括涉及著作侵權、資料庫權(database right)侵權、商標侵權及假冒(passing off)等。原告雖提出多項訴因,但目前法官關注基於三個理由所提出的著作侵權指控 : 一、訓練與開發(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Claim)之「直接侵權」(Direct Infringement) 原告主張,被告在穩定擴散開發與訓練過程中,原告受著作權保護作品的內容,被下載至英國境內的伺服器或電腦上,再用其來訓練穩定擴散,因此構成著作權侵害。原告因此指控被告構成英國《著作權、外觀設計與專利法》(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Act 1988 以下稱CDPA)第16條所規定之著作權的直接侵害。而此直接侵權屬於嚴格責任(strict liability),不需要證明被告有意識或故意侵權 。 二、進口至英國之「次級侵權」(Secondary Infringement Claim) 原告聲稱,被告將預先訓練好的穩定擴散軟體,作為「物品」(article)進口至英國,其中包含侵權內容從而構成著作間接侵害型態之次級侵權(即二次侵權)。此項指控係依據《CDPA》第22條,進口侵權複製品所構成之次級侵權。但與直接侵權不同,次級侵權需證明被告知悉或應知悉該進口的內容,是構成侵害著作權作品的複製品 。 三、AI生成圖像之「輸出侵權」(Output Claim) 原告主張,被告開發的穩定擴散所產生的合成圖像(synthetic images),供英國使用者存取,這也構成侵權。因為這些圖像「實質」複製並重現原告著作權作品的大部分內容。而輸出侵權部分又可細分為三類 : (一)文字提示侵權(text prompts claim):根據文字提示生成圖像; (二)圖像提示侵權(image prompts claim):根據圖像提示生成圖像; (三)圖像與文字提示侵權(image plus text prompts claim):根據圖像與文字提示組合生成圖像。 以上是關於本案著作侵權實體方面的主張,但由於還未進入實質審判,目前集中於民訴程序進行中之當事人資格議題。 ...(本文未完)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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