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5/04/21
本案原告是一名出生於1983年的女性,她在2008年和2012年分別接受了兩次子宮頸抹片檢查,然而,由於醫院的多次診斷錯誤,這兩次檢查均未正確顯示原告子宮出現異常情況,2008年的檢查報告將原告子宮頸癌檢測結果誤判為陰性
2024/07/26
通過口號“Get it right, make it safety !”(做正確的事,保證安全!),世衛組織呼籲採取協調一致的努力,通過基於系統思維、人為因素、患者及其家屬、衛生工作者和衛生保健領導人的積極參與的多方面干
2023/07/31
2017年至2021年,中國裁判文書網已錄入有關腫瘤診療的醫療損害糾紛多達5941件。涉及腫瘤診斷錯誤的1513件,占中國大陸有關腫瘤臨床診療醫療損害糾紛總量的22.2%,較前5年增長0.39倍。
2021/04/12
原告因懷孕後期罹患HELLP症候群1未能及時被檢驗出,導致缺氧(Sauerstoffunterversorgung)及健康損害之結果,依民法第823條第1項之規定,向被告提出因侵害健康所生之損害賠償。
2021/03/15
患者X(當時39歲)於2004年6月7日至被告Y醫師(主治醫師兼經營者)之骨科醫院就診,被診斷為右下肢阿基里斯腱斷裂,經說明後患者X選擇保守治療,從右膝上方至患部以長石膏固定。同年6月25日患者X複診,被告Y醫師於17時
2021/01/08
1996年,病患在淋浴後發現右肩胛骨( rechtes Schulterblatt)區域有一處25mm2的皮膚損害(Hautläsion),經毛巾擦乾後會流血。診治醫師J切除皮膚變化部分,註記以「會流血的痣(Naevus
2017/05/31
本件患者於入院被告醫院接受氣喘治療過程中死亡。遺屬主張院方1.對患者氣喘之嚴重度誤診,2.不當、過量投與當時尚未得到厚生勞働省承認之氣喘治療藥


月旦品評家

月旦品評家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