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判決:會計

文章發表:2019/04/26
上訴人辦理民國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及申報其配偶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期貨財產交易所得新臺幣(下同)13,004,233元、海外信託財產交易所得2,125元、海外利息所得290元及海外其他所得112元,經被上訴人查獲,......

文章發表:2019/03/29
實務上,由於上游廠商並非都有辦法提供憑證,可能是小規模營業人或是免開發票的行業(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然而公司仍可能有相關的成本費用支出,長久累積下來這些「拿不到發票的進項支出」,對公司也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因此有些公司便會透過買發票、虛設行號等方式,找到可以拿來充抵這些成本費用的發票。......

文章發表:2019/03/01
按租稅規避與逃漏稅之界線何在?在學說及實務上都有相當大之爭議,特別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7條施行後,將納稅者之經濟行為定性為逃漏稅或租稅規避,對納稅者之權益影響更甚,因此其認定標準及舉證責任何在,實有釐清討論之必要。......

文章發表:2019/01/31
保險法第5條規定:「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保險契約所保障的對象,原為被保險人,因為被保險人是受到損失而有填補其所受損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