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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我國於2009年5月20日增訂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下稱投保法)第10條之1,其立法目的係為賦予保護機構就上市(櫃)公司董監事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章程之重大事項,得提起代表訴訟或裁判解任訴訟,不受
2024/02/02
按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157條之1第1項本文規定:「下列各款之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
2021/08/06
按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171條第2項之規定,內線交易犯罪如其行為人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下稱直接利得)達新臺幣(下同)1億元以上時,加重其刑。而根據2004年修正時之立法理由,此項之新增係考量犯罪所得達1億
202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