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民事法院否認稅捐稽徵機關(下稱稽徵機關)得以債權人身分適用或類推適用民法代位權,其論點或基於公法債權係並非私法上債權債務關係,究本質與民法所規範之私法債權有其迥然不同之處,自不得援用民法專為保全私法債權而設定之規定
稅法歷期
甲所有位於A市計有五筆土地(面積合計1,000平方公尺,下稱系爭土地),按一般稅率核課地價稅,惟其中計有若干地合計200平方公尺屬騎樓走廊用地(下稱系爭騎樓走廊地),原經核定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0條第1項前段規定免徵地價稅在案,系爭土地上之建物門牌為A市某號(下稱系爭房屋)。
遺產稅的完稅證明上,載有被繼承人及繼承人之人別資料,若有遺囑則另外載有遺囑執行人及受遺贈人之人別資料。人別之登載雖屬實務運作之細節,但卻有許多值得注意之處。本文以下先簡介人別資料之確認及登載,再說明人別登載錯誤時之更正程序,接續說明現行實務為人別登載時,可能與土地法及個資法產生之衝突,最後以幾則實務案例說明人別登載之爭議。
商法歷期
為使空間有序發展,避免土地使用相互干擾並進行有效率的土地使用,而定有空間規劃及管理法規,即已實施半世紀之久的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國家公園法,分別針對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
由於臺灣特殊的經濟、政治及地緣因素,廠商將受歐盟課徵高額反傾銷稅之貨物不實以臺灣做為產地而進口至歐盟,進而對歐盟海關施以詐欺而逃漏反傾銷稅之情況可謂屢見不鮮。此類行為不僅損害了歐盟境內之產業,亦損害了歐盟之財政收入。
經濟歷期
自從中美貿易戰後,中國與美國之間的爭端從進出口貿易衍生至高科技軟體及技術的競爭,特別是作為軍民兩用產品的半導體、相關設備及零組件備受關注。臺灣廠商作為全球首要的電子零件製造及貿易商擁有在供應鏈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受到美國的高度重視。
「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 BNPL)服務雖與過去常見之分期借款差異無多,但其使用者、規模於近期卻在臺灣有顯著的成長。在2023年利用過「先買後付」的臺灣使用者數量較前1年相較2022年成長24%;又2023年臺灣「先買後付」市場的商品交易總額可達約17億美元,並於2028年將達到30.93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