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即房屋稅2.0新制)已於2024年正式上路,2025年首年開徵即亂象叢生,其中最攸關普羅大眾者,厥為財政部規定之「實際居住使用」所衍生之自住用房屋設戶籍問題。近期報載(邱琮皓,2025) 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指出,推動囤房稅2.0目的,是希望增加房屋租賃及買賣市場供給措施,促進餘屋釋出,不過是否確有效果仍待檢驗
稅法歷期
我國遺產稅制與民法高度連結,完納遺產稅被設計為遺產繼承關係終結之前提,故遺產稅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1項本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本文以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最新修法之適用規定為主軸。綜合所得稅部分,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高及試管嬰兒之醫療費用得列舉扣除外,最大亮點為個人網紅課稅之最新規定;營利事業所得稅則應留意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之捐贈費用加成認列比率之上調。
商法歷期
過去數年來,隨著虛擬貨幣在商業上接受度提高,以及區塊鏈所表彰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概念逐漸被更多人所接受,許多投資人將目光轉向加密貨幣作為對抗傳統金融市場不確定性的手段,在各項因素的共同推動下,虛擬貨幣經歷了非常快速的增長和波動。
由於臺灣特殊的經濟、政治及地緣因素,廠商將受歐盟課徵高額反傾銷稅之貨物不實以臺灣做為產地而進口至歐盟,進而對歐盟海關施以詐欺而逃漏反傾銷稅之情況可謂屢見不鮮。此類行為不僅損害了歐盟境內之產業,亦損害了歐盟之財政收入。
經濟歷期
按特別預算者,為國家遭逢特殊情形,於合乎預算法所定事由下,而於年度總預算平行或總預算執行期間中,另行提出,與總預算並立之獨立預算,執行終了後單獨辦理決算。
有別於上個世紀,今日各國經濟與生產力成長的驅力,主要源自資訊、技術、人力與組織資本,以及近年的AI應用等無形資產,「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2021年研究顯示,投資無形資產密度較高的產業,企業間生產力的差距會顯著擴大
法律歷期
臺灣在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20%,而臺灣財富的現況則多集中為高齡者所有。另外,隨著財富傳承觀念日漸普及,多數人對於遺囑也不再視為不祥禁忌,因此預立遺囑已成為許多擁有財產,且又為安排財富適當歸屬、避免子女紛爭者,詳加運用的傳承工具。
臺灣社會正以全球罕見的速度駛向超高齡社會的深水區。此一深刻的人口結構轉型,不僅對宏觀的社會福利與醫療照護體系構成嚴峻挑戰,更在微觀層面對無數家庭的財產權行使與管理,引爆了前所未有的危機。在傳統觀念中,不動產作為國人最核心的資產形式,其管理與傳承高度依賴家庭內部的倫理默契與支持網絡。然而,在家庭結構核心化、少子化與失智症盛行率攀升的多重衝擊下,這套傳統模式已然失靈,暴露出驚人的脆弱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