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稅法歷期

稽徵機關為清理欠稅選任遺產管理人之實務觀察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清理欠稅之大宗案件類型為定期開徵之財產持有稅,而非交易稅;又財產持有稅的課徵對象原則為所有權人,可想而知,當所有權人死亡,無人代繳生前稅款,亦查無繼承人作為新所有權人(即未來開徵稅款核課對象)時,需要啟動評估是否選任遺產管理人,代為處理稅捐事務。

信託結合不動產於安養實踐之助益

2025年4月,主計總處公布2023年國富統計,家庭部門平均每戶淨值創新高達1,889萬元,主要受臺股全年上漲26.83%推動之故。家庭資產結構以房地產為主,其次為人壽保險準備及退休基金準備與有價證券。

論印花稅廢議再起

2019年5月工商協進會在與行政院進行的早餐會中,向蘇貞昌前院長表示,印花稅已不合時宜,且有重複課稅疑慮,建議應廢止。嗣後,財政部擬具廢止「印花稅法」案,提經9月12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但因2019年下半年立法院會期過短,未能及時排入議程,且屆期不續審,而退回行政院。

商法歷期

國土計畫法對不動產權益影響之探討

為使空間有序發展,避免土地使用相互干擾並進行有效率的土地使用,而定有空間規劃及管理法規,即已實施半世紀之久的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國家公園法,分別針對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經濟歷期

以限縮銀行貸款抑制不動產投資之政策評析

為了讓年輕人買得起房,財政部與公股行庫推動的新青安房貸,大幅放寬房貸的條件,例如還款年限長達40年,寬限期達5年等。不少財力有限的年輕人有機會取得貸款,晉升有房一族。但放寬貸款條件的後遺症,就是信用過度擴張,也造成房價狂飆。

外國企業來臺投資半導體產業補助之法令介紹與評析

臺灣半導體產業的發展,已是世界有目共睹。在電動車、智慧型手機、人工智慧等技術高速發展的近年,臺灣半導體產業各項優勢,例如產業群聚優勢、產業鏈之完備以及研發人力的充足等,均對外國企業產生高度投資吸引力。

法律歷期

遺囑未記載的遺產如何分配?

臺灣在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20%,而臺灣財富的現況則多集中為高齡者所有。另外,隨著財富傳承觀念日漸普及,多數人對於遺囑也不再視為不祥禁忌,因此預立遺囑已成為許多擁有財產,且又為安排財富適當歸屬、避免子女紛爭者,詳加運用的傳承工具。

高齡社會下房東資產管理困境與制度再造──租賃住宅「留房養老」信託制度探討

臺灣社會正以全球罕見的速度駛向超高齡社會的深水區。此一深刻的人口結構轉型,不僅對宏觀的社會福利與醫療照護體系構成嚴峻挑戰,更在微觀層面對無數家庭的財產權行使與管理,引爆了前所未有的危機。在傳統觀念中,不動產作為國人最核心的資產形式,其管理與傳承高度依賴家庭內部的倫理默契與支持網絡。然而,在家庭結構核心化、少子化與失智症盛行率攀升的多重衝擊下,這套傳統模式已然失靈,暴露出驚人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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