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稅法歷期

反避稅條款之類型及司法審查

關於反避稅條款之類型及後續之法規適用,本事件之國稅局,曾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3年度判字第630號判決)報經財政部核准按所得稅法第43條之1規定依「營業常規予以調整」,經財政部於106年5月25日函覆實務之見解。

稽徵機關為清理欠稅選任遺產管理人之實務觀察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清理欠稅之大宗案件類型為定期開徵之財產持有稅,而非交易稅;又財產持有稅的課徵對象原則為所有權人,可想而知,當所有權人死亡,無人代繳生前稅款,亦查無繼承人作為新所有權人(即未來開徵稅款核課對象)時,需要啟動評估是否選任遺產管理人,代為處理稅捐事務。

繼承債務認列房地合一稅成本案例研析

現代社會生活中罕有人全款購買不動產,通常情況下購買不動產會向金融機構貸款或有私人間之借貸、合資,然有疑問的是,倘若將來轉售計算房地合一稅時,該等債務得否作為成本扣除?又若將來子女繼承此等不動產,再行出售時,該等債務又該如何認定?本文先說明現行房地合一稅成本費用扣除之規定,再透過多則案例說明不同情況之賦稅效果。

商法歷期

國土計畫法對不動產權益影響之探討

為使空間有序發展,避免土地使用相互干擾並進行有效率的土地使用,而定有空間規劃及管理法規,即已實施半世紀之久的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國家公園法,分別針對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經濟歷期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之立法評析(二)──特別預算概念與法規範

按特別預算者,為國家遭逢特殊情形,於合乎預算法所定事由下,而於年度總預算平行或總預算執行期間中,另行提出,與總預算並立之獨立預算,執行終了後單獨辦理決算。

科技業的跨國移轉訂價課題分析——概述無形資產的分類與安排架構

有別於上個世紀,今日各國經濟與生產力成長的驅力,主要源自資訊、技術、人力與組織資本,以及近年的AI應用等無形資產,「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2021年研究顯示,投資無形資產密度較高的產業,企業間生產力的差距會顯著擴大

法律歷期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與估價專業判斷餘地

土地徵收地價補償「當期市價」之意涵為何?徵收市價查估辦法第17條與第28條關於估算土地徵收補償市價「估價基準日」之規定內容,有無牴觸「法律優位原則」之意旨?

高齡社會下房東資產管理困境與制度再造──租賃住宅「留房養老」信託制度探討

臺灣社會正以全球罕見的速度駛向超高齡社會的深水區。此一深刻的人口結構轉型,不僅對宏觀的社會福利與醫療照護體系構成嚴峻挑戰,更在微觀層面對無數家庭的財產權行使與管理,引爆了前所未有的危機。在傳統觀念中,不動產作為國人最核心的資產形式,其管理與傳承高度依賴家庭內部的倫理默契與支持網絡。然而,在家庭結構核心化、少子化與失智症盛行率攀升的多重衝擊下,這套傳統模式已然失靈,暴露出驚人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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