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是一種建立在區塊鏈技術上的數位資產,如比特幣、以太坊等,透過去中心化網路進行交易,無須傳統金融機構中介,其特點包括匿名性、交易透明及不可篡改的特性。作為價值儲藏,虛擬貨幣因其有稀缺性(如比特幣上限為2,100萬枚)及抗通膨特性,被視為對抗法定貨幣貶值的工具,尤其在經濟不穩定或貨幣寬鬆環境下,投資者常將其作為保值資產。
稅法歷期
隨著我國經濟成長,民眾資產增加,坊間多充斥多元的投資理財管道,投資人在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管道、享受獲利成果之際,若能同時兼顧合法節稅,可謂魚與熊掌兼得。本文以股票、房地產、債券及外匯為標的,分別彙整賺取資本利得及獲取孳息之租稅徵免,並分別以個人及營利事業為投資主體,探討其租稅差異。內容有助於投資人依據各自不同的投資目的及資產傳承等屬性,判斷究竟適合直接個人投資,或出資成立公司投資。
往昔民事法院否認稅捐稽徵機關(下稱稽徵機關)得以債權人身分適用或類推適用民法代位權,其論點或基於公法債權係並非私法上債權債務關係,究本質與民法所規範之私法債權有其迥然不同之處,自不得援用民法專為保全私法債權而設定之規定
商法歷期
過去數年來,隨著虛擬貨幣在商業上接受度提高,以及區塊鏈所表彰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概念逐漸被更多人所接受,許多投資人將目光轉向加密貨幣作為對抗傳統金融市場不確定性的手段,在各項因素的共同推動下,虛擬貨幣經歷了非常快速的增長和波動。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經濟歷期
臺灣半導體產業的發展,已是世界有目共睹。在電動車、智慧型手機、人工智慧等技術高速發展的近年,臺灣半導體產業各項優勢,例如產業群聚優勢、產業鏈之完備以及研發人力的充足等,均對外國企業產生高度投資吸引力。
平均地權條例(下稱條例)修正後,加計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央行放款緊縮及最近剛過的房屋稅(俗稱囤房稅)等政策,全臺不動產(含預售屋)市場是一片哀鴻遍野,買賣方均觀望,筆者撰文時,該條例業經修正實施半年有餘,就市場觀察和政府公布資訊,綜整後提出淺見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