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稅法歷期

113年度憲判字第11號判決對遺產稅剩財分配請求權履行給付之影響

我國擬制遺產之課稅制度,在113年度憲判字第11號判決之後有很大的變革,大法官宣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15條規定部分違憲,並罕見地對於修法過渡期間稽徵機關之應對,有具體之指引。

日本不動產投資架構的稅務分析

日本和臺灣因為距離相近,經濟、文化等民間交流極深,所以日本不只是臺灣人出國旅遊的首選,也是臺灣人近來投資的熱門地點。既然是投資,就應該從投報率、稅制、融資可能性和投資保障等理性角度進行分析,特別是不動產投資,由於投資金額龐大,且需要經營管理才能產生租金收益,加上變現也不如股票等投資工具容易,更應該留意臺、日兩端的市場與制度差異。

個人網紅收入課徵營業稅多種樣態之解析

根據「iKala 2024臺灣網紅行銷趨勢報告」,臺灣網紅行銷市場規模已突破60億元,比2023年成長近19%;同時,YouTube在臺灣的滲透率超過80%,使用人數達1,840萬,相當於全人口的79.4%。

商法歷期

臺商赴中國大陸隱名投資之法律風險與防範──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及風險防範之道為中心

中國大陸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29日《民法典》施行前,完成了對591件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檔的清理修正工作。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經濟歷期

以限縮銀行貸款抑制不動產投資之政策評析

為了讓年輕人買得起房,財政部與公股行庫推動的新青安房貸,大幅放寬房貸的條件,例如還款年限長達40年,寬限期達5年等。不少財力有限的年輕人有機會取得貸款,晉升有房一族。但放寬貸款條件的後遺症,就是信用過度擴張,也造成房價狂飆。

臺灣廠商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條例之合規建議──以受管制客體為中心

自從中美貿易戰後,中國與美國之間的爭端從進出口貿易衍生至高科技軟體及技術的競爭,特別是作為軍民兩用產品的半導體、相關設備及零組件備受關注。臺灣廠商作為全球首要的電子零件製造及貿易商擁有在供應鏈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受到美國的高度重視。

法律歷期

我國自願性碳權交易之會計處理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各國透過國際協定推動減碳行動。1997年《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強調「共同但有差異的責任」,並建立碳排放交易機制,使締約國可透過交易減排額度以達成減碳目標。

加盟契約之爭議──以判決實務為例

加盟契約之爭議類型眾多、屢見不鮮探其原因,往往在於加盟契約的約定未能具體明確,以致當事人真意難以釐清,又因加盟契約不屬於民法明文規定的契約類型,故於當事人紛爭發生時,如何適用、或者類推適用相關規定,又是另種爭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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