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公報解讀

審計新知──品質管理準則2號「案件品質複核」
文章發表:2024/06/13
依品質管理準則2號(下稱TWSQM2)第80條規定,所有查核案件、核閱案件及確信案件均應於113年度起適用TWSQM2,事務所及案件品質複核人員均應遵循TWSQM2之每一「基本準則」,除非因案件情況,致該基本準則與案件不攸關。

品質管理準則2號(TWSQM2)主題二:案件品質複核之進行
文章發表:2024/06/04
案件品質複核人員於案件執行過程中之責任,係於適當時點執行程序,俾為對案件服務團隊所作之重大判斷及據此達成之結論所執行之客觀評估,提供適當之基礎。

品質管理準則2號(TWSQM2)主題一:案件品質複核範圍及擔任案件品質複核或協助複核人員之資格
文章發表:2024/05/28
案件品質複核(Engagement Quality Reviews):由案件品質複核人員對案件服務團隊所作之重大判斷及據此達成之結論所執行之客觀評估,該評估應於案件報告日前完成。

TWSA540主題六:完成會計估計之查核工作
文章發表:2024/05/21
核人員應要求管理階層(亦可能包括治理單位)對其作會計估計所採用之方法、重大假設、資料及相關揭露,就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所規定之認列、衡量或揭露而言是否適當,提供「書面聲明」(Written Re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