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稅法歷期

日本不動產投資架構的稅務分析

日本和臺灣因為距離相近,經濟、文化等民間交流極深,所以日本不只是臺灣人出國旅遊的首選,也是臺灣人近來投資的熱門地點。既然是投資,就應該從投報率、稅制、融資可能性和投資保障等理性角度進行分析,特別是不動產投資,由於投資金額龐大,且需要經營管理才能產生租金收益,加上變現也不如股票等投資工具容易,更應該留意臺、日兩端的市場與制度差異。

股票、房地產或債券等投資理財工具之租稅徵免──個人vs.公司差異

隨著我國經濟成長,民眾資產增加,坊間多充斥多元的投資理財管道,投資人在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管道、享受獲利成果之際,若能同時兼顧合法節稅,可謂魚與熊掌兼得。本文以股票、房地產、債券及外匯為標的,分別彙整賺取資本利得及獲取孳息之租稅徵免,並分別以個人及營利事業為投資主體,探討其租稅差異。內容有助於投資人依據各自不同的投資目的及資產傳承等屬性,判斷究竟適合直接個人投資,或出資成立公司投資。

損害賠償收入之可稅性──以證據方法為中心

甲營造公司因施工不當損壞鄰房,乙運送人於運送過成造成運送物之毀損,甲、乙因侵權行為或契約關係衍生損害賠償給付義務,其受害相對人所領取補償款是否應課徵所得稅?

商法歷期

臺商赴中國大陸隱名投資之法律風險與防範──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及風險防範之道為中心

中國大陸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29日《民法典》施行前,完成了對591件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檔的清理修正工作。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經濟歷期

先買後付、金融管制與普惠金融

「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 BNPL)服務雖與過去常見之分期借款差異無多,但其使用者、規模於近期卻在臺灣有顯著的成長。在2023年利用過「先買後付」的臺灣使用者數量較前1年相較2022年成長24%;又2023年臺灣「先買後付」市場的商品交易總額可達約17億美元,並於2028年將達到30.93億美元。

以限縮銀行貸款抑制不動產投資之政策評析

為了讓年輕人買得起房,財政部與公股行庫推動的新青安房貸,大幅放寬房貸的條件,例如還款年限長達40年,寬限期達5年等。不少財力有限的年輕人有機會取得貸款,晉升有房一族。但放寬貸款條件的後遺症,就是信用過度擴張,也造成房價狂飆。

法律歷期

加盟契約之爭議──以判決實務為例

加盟契約之爭議類型眾多、屢見不鮮探其原因,往往在於加盟契約的約定未能具體明確,以致當事人真意難以釐清,又因加盟契約不屬於民法明文規定的契約類型,故於當事人紛爭發生時,如何適用、或者類推適用相關規定,又是另種爭執點。

高齡社會下房東資產管理困境與制度再造──租賃住宅「留房養老」信託制度探討

臺灣社會正以全球罕見的速度駛向超高齡社會的深水區。此一深刻的人口結構轉型,不僅對宏觀的社會福利與醫療照護體系構成嚴峻挑戰,更在微觀層面對無數家庭的財產權行使與管理,引爆了前所未有的危機。在傳統觀念中,不動產作為國人最核心的資產形式,其管理與傳承高度依賴家庭內部的倫理默契與支持網絡。然而,在家庭結構核心化、少子化與失智症盛行率攀升的多重衝擊下,這套傳統模式已然失靈,暴露出驚人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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