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我國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制度之變革──從近年公司經營權爭奪事件談起【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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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Reform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Audit Committee System in Taiwan: From Recent Events of Contests for Corporate Contro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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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核心 |
近來國內透過獨立董事召集股東會介入公司經營權爭奪之事件頻傳,促使政府於2023年6月修正證交法,正式將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法制化,將審計委員會之個別獨立董事成員可單獨行使的股東會召集權、對董事提起訴訟,以及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的代表三大事項移交審計委員會決議行之。本文將自近年國內著名的公司經營權爭奪事件出發,探討此次證交法關於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之修正,並省思我國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制度,以期對我國未來相關制度之改進有所助益。 | |
延伸學習 |
新修正的證交法在拉高股東會召集門檻下,審計委員會之個別獨立董事成員將無法召集股東會,可穩固公司經營權。除了新法能否解決部分法規適用問題,並澈底解決獨立董事欠缺獨立性問題外,審計委員會制度存在之缺失仍待深入探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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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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