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篇名 | 個人申報112年度CFC營利所得應注意事項【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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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篇名 | Precautions for Individual Declaration of Profit income from 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CFC) for the Year 2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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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閱讀核心 | CFC制度已於112年度施行,今年納稅義務人將面臨首次申報CFC歸課之營利所得,相關規定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之1及個人計算CFC辦法,但相關規定對許多納稅義務人來說相對陌生且繁雜,再者該辦法又於去年底修正,新增不少新規範。故本文擬概覽CFC制度,從CFC背景、應適用對象、符合哪些要件可豁免、應如何計算盈餘及應歸課的所得、再到重複課稅的扣除,逐步分析各環節須注意之要點等,並於文末提醒去年新修正內容及修正前後之具體差異為何,以讓先前做好相關措施的納稅義務人得以重新再檢視有無適用新規定之可能,方能提早因應。最後,針對常見問題與應注意事項做簡短的解析並釋疑,期使讀者可以快速且確實理解CFC制度。 | |
| 延伸學習 | 在個人受控外國企業之盈餘,自112年度起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後,個人藉境外低稅負地區企業避稅的空間受到限縮。2024年5月納稅義務人首次申報。為讓納稅人認識這個新制度,本文對於何謂受控外國企業、豁免適用範圍、盈餘該如何計算,及避免重複課稅等相關規定,依財政部制定之法規內容進行詳細解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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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訖頁 | 030-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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