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實際管理處所在適用上的爭議問題【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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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Disputes of Applying 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本文介紹「實際管理處所」(PEM)在台灣境內的構成要件及其認定標準(所得稅法第43條之4),並指出該條規定在實務上容易引發爭議之處;同時借鏡德國稅法及實務運作上的具體規範,作為台灣將來在認定「實際管理處所」時的參考依據。 | |
延伸學習 |
營利事業之「實際管理處所」規範核心要素在於企業決策「形成」之處所,其涉及企業主要經營活動之判斷、實質控制或管理者(事實上董事、影子董事及控制權股東)之認定。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22-033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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