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從如興股份有限公司案看董事責任與經營判斷法則【月旦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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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Directors and the Business Judgment Rule from the Roo Hsing Co., LTD. Case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近來如興公司發生財務危機,不僅使投資人及債權人蒙受鉅額損失,更嚴重危害我國證券交易市場秩序。該公司於2017年間併購中國玖地集團即屢受爭議,近期更是引爆嚴重財務危機,然該公司董事是否應就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以及能免責,事涉董事是否善盡其法律上責任;換言之,須探究檢視董事在該案是否有善盡忠實義務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等問題,本文藉此將一一探討相關規定及內容。 | |
延伸學習 |
董事忠實執業務及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之具體內容為何? 我國法迄今尚無客觀判斷標準,為求明確,2021年5月11日依商業事件審理法§80訂定商業事件審理細則,其中該細則§37訂定了5款標準供法院審理商業事件,以判斷公司負責人是否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具體適用情形有待日後持續觀察。 | |
關鍵詞 | ||
刊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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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頁 |
050-058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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