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遺囑信託與特留分衝突之探討【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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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he Conflict between Testamentary and Statutory Reserved Portion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遺囑信託是近年來在我國受到關注的財產處分工具,它允許立遺囑人設立信託,將財產交由受託人管理並依照遺囑執行。該設計不僅能保障受益人利益,還具有靈活性,能達成長期財產管理的目的。然而,遺囑信託也可能與我國的特留分制度發生衝突。特留分制度的目的是保護法定繼承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防止被繼承人過度偏袒某一繼承人或剝奪近親的基本權益。遺囑信託的運作係基於遺囑自由處分財產的原則,若信託設計過於偏袒某些受益人,則有可能侵犯法定繼承人應得的特留分。實務上,若遺囑信託違反特留分,繼承人可根據民法規定,主張扣減權以維護其應得權益。故如何在保障遺囑人財產處分自由的同時,又能避免損害繼承人的特留分,為法律實務中的一大挑戰。在設計遺囑信託時,需兼顧這兩者之間的平衡,並在信託條款中謹慎考慮特留分的保護。 | |
延伸學習 |
若繼承人生前即以家族信託方式為安排,而非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才生效之遺囑信託作為資產傳承之唯一方式,方可達成避免繼承人因遺囑信託是否侵害其特留分而可能導致訴訟糾紛外,亦可有效控制被繼承人的財務支出,確保資產延續。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24-031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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