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祭祀公業 搜尋結果 最新法規評析 2024/07/18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解析 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左列各款不計入贈與總額:……三、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其所稱「捐贈」,與「贈與」有何 最新法規評析 2023/11/23 臺灣祭祀公業免納所得稅標準之適用解析 臺灣祭祀公業為臺灣特殊的社會團體,先民自前清或日據時期離鄉背井來到臺灣,為緬懷家族的開宗先祖,由子孫(下稱派下員)集資購置田產而成立,並以其收益作為祭祀祖先時之經費、相關餐費、舉辦相關家族活動及維持公業庶務行政之支出。 最新法規評析 2021/03/18 遺產及贈與稅法針對公益信託之修正 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捐贈與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免計入遺產,蓋由於此時積累的財富並非由繼承人獲得,沒有財富重分配的必要,且從繼承人的角度出發,亦無負擔能力的成長。同法第16條之1也對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