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009 (9期) 裁處之審酌及縮減【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裁處之審酌及縮減【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Increase and Reduction of Penalty

作者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編輯部

閱讀核心

納稅者權利保障法第16條第3項繼受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但立法理由僅有責任條件的描述,卻未繼受同條第3項規定,並未說明此項立法究竟為何?該兩項規定有何異同?徵納雙方應如何解讀與適用納保法及行政罰法該等規定?本文將嘗試依行政罰法規範定位並解釋之,以供稅務人員參酌。

關鍵詞

所生影響法定罰鍰額度所得利益應受責難程度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009 (9期)

起訖頁

024-030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70692572020090009003  複製DOI  DOI查詢

QRCode

上一篇

斜槓人生──談餐飲外送員所得課稅及扣繳爭議【月旦時論】

下一篇

當年度無應納稅額為何不能免除暫繳義務?【月旦時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