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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2018/12/05
醫療產品若具有顯著的意外風險,不待具體個案發生,即屬有瑕疵
原告即保險公司之代理人,基於從其保險客戶B及W處移轉之權利,向被告G公司請求因植入由被告引入歐洲經濟市場的心律調節器所為支出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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