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判決:會計

【稅法】權責發生制下之收入歸屬時點——以違約金收入判決為例
文章發表:2018/04/20
依所得稅法第22條規定:「會計基礎,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其非公司組織者,得因原有習慣或因營業範圍狹小,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採用現金收付制。」......

【稅法】判決確定後發現的新證據,還可以用來主張生前債務應從計算遺產稅額中扣除嗎?——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05號判決簡析(下)
文章發表:2018/04/18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7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針對法律問題「課稅處分認定事實錯誤,納稅義務人得否援引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請求退稅?」作成決議文如下:......

【稅法】判決確定後發現的新證據,還可以用來主張生前債務應從計算遺產稅額中扣除嗎?——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05號判決簡析(上)
文章發表:2018/04/02
某甲於繼承發生後,未申報被繼承人某乙之遺產稅,經稅捐稽徵機關以查得之遺產總額核定稅額,並處以罰鍰,後某甲並未續為行政救濟,應而案件確定。......

【稅法】從爭點主義到總額主義的司法實踐——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號判決簡析
文章發表:2018/03/07
甲公司民國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營業收入淨額新臺幣(下同)69,791,235元、全年課稅所得額25,251元。稅局查核時通知甲公司限期提示帳簿憑證供核,甲公司均未提示。稅局乃按甲公司實際經營之行業別之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9%,核定營業淨利6,281,211元,補徵應納稅額1,068,196元。甲公司不服,申請復查、訴願均未獲變更,提起行政訴訟亦經原判決駁回,遂提起本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