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中國大陸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所衍生的實務問題評析【國際經貿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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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Practical Issues on Input Tax Irrecoverable in Mainland China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根據中國大陸《增值稅暫行條例》第9條規定及相關實務判決可知,對不得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申報,可能面臨補稅、進項稅額轉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遭剔除,並課以偷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處罰。實踐進一步區分合法的善意取得或非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而決定是否給予偷稅行政處罰。是故,納稅人對佐證交易真實性的相關資料應妥善完整保存,並取得交易相對方合法有效抵扣憑證。 | |
延伸學習 |
中國大陸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是主要稅目,計稅基礎不同但相互關聯。在憑證取得過程中,需了解貨物、資金、發票流,以確保交易真實性。對於增值稅,進項稅額扣抵與認定應獨立處理,不應與企業所得混淆。瞭解兩大稅目的共通點與差異性極為必要。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81-087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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