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醫生的人文素養才是預防糾紛的治本之策【醫學人文品評】

文章發表:2022/04/11

王岳

長久以來,醫生以「視病如親」的心態懸壺濟世,而病人也常以「華陀再世」、「仁心仁術」的感恩心情回報,醫病關係極為融洽。然而,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令人稱道的醫病關係已經日趨淡薄,更有甚者,醫病雙方反目成仇、對簿公堂。伴隨著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推進,醫病關係並沒有隨之改善,病人的投訴也沒有因而減少。


壹、醫學出了什麼問題?

2015年《新英格蘭醫學雜誌》(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發表了題為〈來自東方的經驗教訓─中國正在快速的改革醫療保健系統〉(Lessons from the East ─ Chinas Rapidly Evolving Health Care System)的文章,該文指出:「缺乏廣泛分布的專業精神傳統,使得中國創建一支政府和公眾都信任的醫療保健隊伍的努力變得複雜。」在中國的醫務界引起了相當大的反響。

從生物醫學模式轉變為「生理─心理─社會」的全人醫學模式,學者已經呼籲不下20年,但是我們鮮少向西方發達國家學習「靈魂與精神」層面,在「實用主義」與「功利主義」的驅使下,通常只關注於「技術」,並未吸取緩和醫病衝突的經驗。試問,我們是否已經像西方醫學那樣完成了醫學模式的轉型呢?不僅少有人關注,更少有人去實踐、改變。更可怕的是,中國現行的醫療服務模式並非順應社會的發展與需求,朝著越來越「人性」的方向發展,反而越來越背離「人性」。

作為從事法學教育的工作者,筆者不得不針對上述社會表徵探尋其真實的病因。伴隨著中國社會的快速轉型,傳統的醫學教育模式和醫學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現今轉型後的社會需求,現代醫學模式是1970年代以後建立起來的一種全新的醫學模式,這種醫學模式從生物、心理、社會全面綜合性地認識人的健康和疾病,反映了醫學技術的進步,從更高層次上實現了對人的尊重,標誌著醫學道德的進步。「生物─心理─社會」的醫學模式更加重視人的社會生存狀態,從生物與社會結合角度理解人的生命、健康和疾病。醫學與法學橫跨了兩個截然不同的專業領域,精通醫學者往往難以精通法學,反之亦同,但這兩種專業都是對人的研究,因此必然發生密切聯繫。特別是隨著法律的不斷健全,社會個體權利意識的增強,醫療行為相關的法律問題必然成為社會公眾和醫學界人士共同關注的熱點和焦點。作為一名符合現代社會要求的醫務人員必須在濟世救人與法律責任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也必須對醫療法律關係中諸多基本概念有所認識。然而,中國傳統的高等教育往往忽視人文社會科學素養的培養,我們僅關注人的生物屬性,關注組成人體的細胞(cell),卻忽視了人的社會屬性,忽視了人的權利(right),這種教育模式在計劃經濟年代,問題還不會顯現出來,然而隨著中國社會的開放和國際化,以及公眾權利意識的覺醒和快速膨脹,我們的教育模式最終使得無論是法律工作者還是醫務人員都無法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

全文刊登於月旦醫事法報告,第24期:生醫大數據之加值應用與保護規範  訂閱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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