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醫事法報告 202104 (54期)

202104 (54期)

202104 (54期) 企劃導讀

後疫情時代的新局勢

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肆虐全球已逾年餘,臺灣在政府與人民共同努力下,防疫成績斐然。隨著疫苗的問世,全球可望逐漸邁入後疫情時代。面臨病毒威脅一年來的臺灣,付出了不少犧牲並學習許多教訓,更重要的,是抗疫過程中陸續浮現之新議題,值得關注。

假訊息之充斥與流竄,是網路社會必然衍生的現象,然而與疫情相關的假訊息不利於抗疫,政府遂有節制之措施。李建良教授於「真疫情與假訊息:民主悖論的再思考」文中娓娓道來,民主制度並無自體免疫體系,未內建自我防衛系統,其自身是脆弱的,因此對抗假訊息的法治,只要不危及民主的核心價值,即屬保護民主的必要之舉與正當機制,民主及其防衛機制如果敵我不分,造成「體內互打」,其結果可能讓民主脫軌、失控而覆滅。

防疫成績在執行面上,是醫事人員暴露於感染高風險下掙來的,陳秉輝與曾培琪二位醫師於「面臨COVID-19威脅的醫療照護工作者—談職業傷病認定與權益補償」文中介紹不同身份之醫護工作者感染後受領補償之機制,指出目前對於醫護工作者感染新冠肺炎之職災補償並不完善;文中並以德、法職災認定之比較法觀點,指出不應令工作者負舉證責任,而應就感染風險程度區分,臺灣就此等認定指引亟待建立。

截至四月份為止,臺灣有千餘名國人染疫,然而據報載,許多新冠肺炎確診者縱挺過病毒危害而幸運痊癒,回歸社會後卻飽受歧視,陳佳慧與廖義銘二位老師於「新冠肺炎痊癒者受歧視問題之解決」乙文即臚列痊癒者受歧視之報導與原因,主張身心障礙不應僅限於身心理之原因,而應放寬至社會環境、大眾偏見與政策制度等所造成之障礙,進而認為痊癒者與身心障礙者所受之歧視本質上相同,依實質平等之原則,應透過身障權益保障法與傳病法之修正予以保障。

為了遏制病毒入侵與擴散,各國莫不實施各式邊境管制,但隨著後疫情時代來臨,全球秩序的恢復中,邊境的管制成為不能迴避的問題,洪國華律師於「不准入境是在保護誰?論新冠肺炎疫情下實施邊境管制的兩難」文中就主管機關以「秋冬防疫專案」達成的政策目標,不分國籍而一律限制入境,有違法律明確性與授權明確性,建議修正《傳染病防治法》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符合憲法授權明確性原則,方能兼顧防疫與人權。

病毒,不僅挑戰人體的免疫系統,也考驗臺灣公衛政策與法治體系因應的能量,如何記取此次教訓進行公衛與行政深度的科際整合,使臺灣對下一波不同病毒疫情能有更好的免疫力,黃源浩教授於「公共衛生緊急狀態與行政法上的例外法制」乙文指出行政法上固有的緊急狀態法制,屬於個案性手段,而不足以應付全面性的緊急狀態,更無法形塑一般性通盤式的原理原則,認為在授權明確性、法律明確性上宜予以讓步,給予行政機關與公衛專業人士合意決策而有權宜作為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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