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弓全切除減壓手術病變案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醫字第17號
裁判日期
20170224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審別
一審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
A於2013年4月30日因椎弓切除症候群,黃韌帶增生狹窄造成神經壓迫,而接受B 醫師實施椎弓全切除減壓、鋼釘固定及植骨脊椎融合手術,採全身麻醉俯臥姿勢,當 日手術時間超時,A於同年5月13日出院,診斷證明書載有「症狀:左腳無力,感覺異 常」,出院後陸續至醫院回診,復於同年10、11月間前往他院診斷為「椎孔狹窄疾病神 經壓迫、椎間盤凸出術後並鄰近節病變」與「左腳深部腓神經及左膝腓總神經病變」等。原告主張手術不當及未盡告知說明義務。
訴訟結果
患者敗訴
涉訟醫院級別
區域醫院
涉訟醫師科別
腦神經外科
涉訟人數
- 1*醫事人員
- 1*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舉證責任
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