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病治療致死案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判字第121號
裁判日期

20170119

裁判案由

聲請交付審判

審別

一審

主文

聲請駁回。

事實

A因牙周病於2013年6月由B醫師進行即拔即植手術;嗣A回診時主訴頭痛及流鼻水,經B醫師給予碘液清洗並進行放射線檢查,認植牙部位無異狀;嗣A因臉部浮腫、鼻塞及頭痛等再分別至C、D醫師處就診,後於同年月24日前往甲醫院急診,經診斷為 右側海綿竇感染性栓塞、多處腦中風、鼻竇炎,至同年月30日發生右側中大腦動脈急性缺血性腦梗塞併腦水腫,延至次月9日死亡。聲請人等因告訴B醫師業務過失致死,不服駁回再議之處分,聲請交付審判。

訴訟結果

患者敗訴

涉訟醫院級別

基層醫療

涉訟醫師科別

牙科

涉訟人數
  • 1*醫事人員
舉證責任

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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