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醫療領域專業性討論注意義務與過失認定(定讞)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自字第73號
裁判日期

20160930

裁判案由

重傷害等

審別

一審

主文

被告無罪。

事實

訴訟結果

上訴駁回

涉訟醫院級別

區域醫院

涉訟醫師科別

急診醫學

涉訟人數
  • 1*醫事人員
  • 1*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舉證責任

病患

備註

【訴訟結果】
一審:患者敗訴
二審: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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