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切除術失敗案
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醫字第3號
裁判日期

20170615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審別

一審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

A於2014年6月16日至甲醫院婦產科門診,B醫師診斷子宮肌腺瘤並建議手術。於同 年月19日施行「經腹部腹腔鏡全子宮切除術」,於同年7月1日回診診斷有泌尿道感染, 於同年月9日住院,並於同年月11日進行膀胱鏡手術檢查,發現有一陰道瘻管,嗣於同 年月14日出院,預約同年7月30日回院複診。後於同年11月9日至乙醫院住院,並於同年 月11日接受膀胱陰道瘻管修補術,2015年3月因陰道膀胱瘻管再發,復至乙醫院接受經 腹部修補術,術後檢查仍發現有細小瘻管。原告主張被告系爭手術有疏失導致原告膀胱 陰道瘻管及漏尿。

訴訟結果

患者敗訴

涉訟醫院級別

醫學中心

涉訟醫師科別

婦產

涉訟人數
  • 1*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舉證責任

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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