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N1疫苗接種救濟案(定讞)
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2年度訴字第679號
裁判日期

20131128

裁判案由

傳染病防治法

審別

一審

主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被告應遵照本判決之法律見解對於原告2012年9月10日之死亡給付申請作成決定。

事實

原告(陳○○)以其子陳○○於2009年11月23日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後,眼睛及臉部腫大,經多院治療、驗血仍無法找出病因,嗣後出現頭痛症狀、於學校宿舍昏倒,後經退輔會臺北榮民總醫院(下稱臺北榮民總醫院)診斷為ADEM(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Acute Disseminated Encephalomyelitis),持續治療住院,發生左手左腳偏癱、視力模糊,腦部切片檢查確定為ADEM,嗣後於2012年8月25日死亡,於2012年9月10日向被告(衛生福利部)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經被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下稱審議小組)2012年10月30日第105次會議審定結果,與本次預防接種無關,不符合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之給付要件。被告以2012年11月29日署授疾字第1010101518號函(下稱原處分)送核定之審定結果,請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依審定結果辦理。該基金會據以2012年12月4日藥濟調字第1011672號函知原告陳○○,原告陳○○不服,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訴訟結果

部分勝訴

涉訟醫院級別

醫學中心

涉訟醫師科別

涉訟人數
  • 1*公單位
舉證責任

病患

備註

【訴訟類型】預防接種救濟
【訴訟結果】
一審: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敗訴
二審: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勝訴(一審行政法院判決被推翻)
更一審:患者敗訴(原告被駁回)
二審: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敗訴(患者上訴有理由)
更二審:原告部分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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