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報告人

胡韶雯 │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講 題:操縱股價刑事責任裁判評析-以「而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為中心
  • 證交法第155條第1項第4款
  • 法益之侵害性
  • 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變更
  • 抬高或壓低證券價格 V.S.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
  • 構成要件明確化

主持人

吳陳鐶 │ 司法院大法官


與談人

林志潔 │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王勁力 │ 高雄第一科大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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