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近年來,企業家接班問題持續受到關注,接班後的穩健經營或股東間的和諧性,持續發生多起爭議或經營權爭奪,對公司之業務、市場股價、社會及企業形象均造成負面影響。


我國公司法對於企業經營發生僵局有數個規定,但實際效用不一,被實務界採用的情形也有所不同,其中包括聲請解散、選任檢查人、召集股東會解任董事或提前改選、聲請選任臨時管理人等,其適用要件及程序各有不同。而這些皆屬發生僵局後,較強烈的司法介入處理手段,也就是股東已經無法透過友善的協商進行解決。如何期待股東在解決僵局之後,還能和諧的繼續共同經營公司?


本次講座除介紹司法介入最終解決手段之外,也期望藉由介紹外國實務經常使用的合資協議條款、股東協議條款、股東友善退場安排(各種退場約定手段及選擇權方式)等,降低控制股東間的衝突加劇,避免其他小股東受到傷害等,以期能繼續維繫股東間的友誼與親情,未來再續前緣繼續合作的可能性。


主講人

林國彬 │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講 綱】
  • 公司經營僵局的幾個案例
  • 現行公司法對公司發生經營僵局的解決規定
  • 經營僵局發生後的實務運作
  • 股東會
  • 事先規劃預防經營僵局發生的各種協議可能性
  • 友善退出公司的各種可能協議
  • 建議與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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