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報告人

邱羽凡 │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 團體協約之生效
  • 團體協約之效力
    (1)法規性效力
    (2)債法性效力
  • 團體協約之消滅
  • 判決評釋: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8年勞裁第16號

與談人

李瑞敏 │ 明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免費試聽

完整影音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