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蘇凱平 │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今日刑事程序的實務運作,出現越來越多的「數位證據」(亦有稱為電子證據、高科技證據、新型態證據、電磁紀錄證據者)。這些數位證據,在刑事程序上應該如何運用?法院應如何判斷其得否為證據?如何進行合法調查?如何認定其證據價值?訴訟當事人及辯護人應該如何主張以數位證據為證,或進行相關爭執?就數位(證據)鑑識(digital forensics)的各個階段,法院如何判斷是否正確進行?當事人又應如何挑戰?這些議題在實務運作和理論上都極為重要,直接影響訴訟的成敗。

第四講:瞭解與挑戰數位鑑識

  綜合數位證據與鑑定概念,說明「數位鑑識」的基本意義、進行方式、各階段內涵、以及法律專業者(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如何瞭解或挑戰數位鑑識的結果等。
【講 綱】
  • 什麼是(數位)鑑識?
     (1)數位鑑識的種類與標準作業程序
     (2)數位證據與文書證據的區辨
  • 法律規定
     (1)本質:顯示、辨認與告以要旨
     (2)從「鑑識」到「鑑定」的銜接與障礙
     (3)回歸關鍵:傳聞法則
  • 數位鑑識與證物監管
     (1)證物監管鏈(chain of custody)
     (2)以數位方法進行證物監管
     (3)數位證據的監管重點
  • 何時需要挑戰數位鑑識?
     (1)電腦紀錄:自動生成、人為儲存與混合紀錄
     (2)原件與副本
  • 如何挑戰數位鑑識
     (1)主詰問
     (2)反詰問
     (3)異議
  • 數位鑑識與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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