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法學教室》第214期 精彩內容



圖示說明:文章影音


  • 【法學教室】

執法利器乎?──論區間測速器是法定度量衡|李惠宗
 
買回條款與讓與擔保的區別|陳榮傳
 
進行健康自主管理之無症狀員工被公司禁止上班時之報酬請求權|徐婉寧
 
對卸任董事提起代表訴訟與跨任期裁判解任董事|郭大維
 
擄人勒贖罪的本質與界線|陳子平
 
東窗事發之憂──中止意思之自願性|徐育安
 
我國海商法關於載貨證券據稱保留記載之規範與法律效果|沈宗倫
 

  • 【特別連載】

商業訴訟程序之新變革(下)──當事人主導型訴訟模式之邁進|許士宦
 
沒收之效力(上)|林鈺雄
 

  • 【新聞法律】

簡評大法官釋字第789號解釋──被害人訴訟參加的視野|林裕順

  • 【法學論述】

開具遺產清冊違反債務清償順序之損害賠償──優先清償順序之違反|戴東雄

  •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 時事直擊

法院依職權開啟第三人沒收程序|王子鳴
所失利益與與有過失──評臺南高分院108年度上國更二字第1號民事判決


  • 推薦影音

行政裁量之司法審查|楊智傑
 
貪污犯罪所得之認定與沒收|陳明呈
 
刑事案件具體求刑與量刑之比較研究|馬躍中、戴坤峰
 
初探兩罰規定採用過失推定的當否與舉證責任分配—以營業秘密第13—1條為例|洪兆承
 
人事調動與績效考核|彭敬元、張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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