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王明勝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制稅務委員執行長


台灣進入高齡少子化之社會,如何確保下一代能妥善珍惜運用上一代辛苦累積之財產,成為個人或家族所需面對之課題。我國遺囑信託之受益人非繼承人時,並不排除特留分之限制,被侵害之人得主張由信託財產扣減其應得不足之數額,信託受益人不得對抗之,以致遺囑信託之安排與繼承人之繼承權容易發生爭議。如信託存續期間過長,可能被判認信託目的顯意在剝奪繼承人之繼承權利。故設立遺囑信託時,對於遺產與信託財產之分配預作規劃應更為謹慎。另有關信託課稅之基礎理論,學說與實務通說分為「信託實體理論」與「信託導管理論」二者。惟信託受益權按類別歸屬,僅所得稅法有明定規範,而不當然適用於其他種類稅捐,例如財產稅、消費稅等,造成實務適用認知上之重大差異,以致信託課稅未有完整之規範,導致目前信託實務課稅制度,實有課稅不公之疑慮。籍由本次講座,探討目前信託實務上所面臨之稅務問題及繼承權衝突之相關問題。


【講 綱】
★ 遺產稅重要爭點事項:

  課稅客體、遺產稅納稅義務人、財產價值之估價原則、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 信託介紹及課稅問題探討:

  信託介紹:
  信託實體理論/信託導管理論、債權行為/準物權行為、信託當事人、信託之特性、
  特留分/繼承委託人地位問題、消極信託及借名登記、土地稅法

  信託財產課稅問題:
  所得稅法、房地合一法、遺產及贈與稅法

★ 遺囑信託與繼承權衝突:

  代筆遺囑之要件、信託期間之限制、特留分與用益權之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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