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報告人》

李柏毅 │魏千峰律師事務所律師

  • 引導案例-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重勞上字第43號判決
  • 法院主流見解
    1.工作規則自訂懲戒解僱事由
    2.情節重大
    3.私生活行為的懲戒
    4.知悉
  • 討論與建議

《與談人》

曹新南 │ 111人力銀行社群執行長

張峻豪 │ 人資實務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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