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鄭瑞崙|瑞瀛法律事務所所長

「借名登記」在當事人間其實就是「借人頭」,在我國的不動產交易實務上相當常見,早期借名登記經常發生在無自耕能力人購買農地,因法律規定,無法取得所有權,而登記在有自耕農身分之第三人。 近十幾年來,借名登記已成為最具有台灣特色的本土案例,舉凡購買土地房屋、股票、汽車、保險、甚至銀行開戶,都有可能借用父、母、子、女、親友,甚或公司員工名義來登記,導致因借名登記所衍生的訴訟案件層出不窮。衍生訴訟的原因最常見的就是一開始雙方當事人間沒有白紙黑字的簽定「借名登記契約」,導致事後雙方感情生變,雙方信任基礎已不復存在,出名人不肯歸還財產,或擅自將財產處分給第三人、甚至因出名人死亡,而繼承人不承認借名登記之存在,進而引起多種類型的爭訟(例如:某一貴婦網紅和富家公子結婚,育有一對兒女,事後傳出婚變消息,她被公婆提告要求返還借名登記的豪宅所有權,台北地方法院判此名貴婦應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公婆。),在刑事法律關係上可能引生出刑法上的背信罪、侵占罪,在民事法律關係,則包含借名當事人間的內部效力,出名人將借名登記之財產處分給第三人時,則涉及三方間的法律關係。所以借名人要如何防範借名財產被侵吞的法律風險及日後要如何向出名人請求返還借名財產,毋寧是吾人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議題。


【講 綱】
  • 1.前言
  • 2.什麼是借名登記契約?
  • 3.案例分析
  • 4.保全程序:假處分或假扣押
  • 5.訴訟程序
  • 6.兼論台商投資大陸借人頭代持股的法律風險及防範之道
  • 7.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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