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忠五 │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課程簡介】

  • 本課程以「民法債編總論二」為講授內容。亦即,以3種主要的法定之債類型: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責任,其發生原因及法律效果,為講授重點。
  • 全部課程分為14單元,各單元設有主題,配合圖解講義,搭配白板說明,依課程進度進行。每單元講授約3小時,另提供補充閱讀資料。
  • 課程目標,在傳授債法一般理論的基本原理原則,認識債法的理論體系構成及實務運用情形,並傳授法律思考方法,培養法律人邏輯思考、多角度思考及綜合思考判斷的能力。
課  程  網  要
講 綱 補充資料
1.債法體系
1、課程說明
2、債總二體系表-「圖解講義」
2.無因管理
1、無因管理最高法院裁判導讀
3.不當得利(1)
1、不當得利法上的利益與損害概念
4.不當得利(2)
1、給付類型不當得利的最新發展
5.不當得利(3)
1、不當得利最高法院裁判導讀
6.侵權責任(1)─緒言
1、重新思考身體健康權
2、認真看待身體健康權
7.侵權責任(2)
1、「侵害利益」與一般侵權責任
8.侵權責任(3)
1、侵害債權的侵權責任-學說與實務現況分析
2、第三人侵害債權的侵權責任─問題爭論實益的探討
3、第三人受讓土地致侵害土地買受人給付利益的侵權責任
9.侵權責任(4)
1、承租人允許使用房屋之第三人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之損害賠償責任
2、承租人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之損害賠償責任
3、承租人自殺致租賃房屋成為凶宅的保證人責任
10.侵權責任(5)
1、侵害他人身體健康,被害人父母的慰撫金請求?
11.侵權責任(6)
1、病患手術後成為植物人,進而死亡的損害賠償責任
2、論醫療過失的概念與功能
12.侵權責任(7)
1、法人自己行為的侵權責任
2、證券公司營業員盜用客戶資金的僱用人責任?
3、證券公司業務經理詐騙客戶金錢的僱用人責任
13.侵權責任(8)
1、論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的保護法益範圍
14.侵權責任(9)
1、校園運動設施肇致學童損害的國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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