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持人

陳愛娥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報告人

宮文祥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講 綱】

  • 壹、從共和原則談起—講在司法應有的審查標準之前
  • 貳、權限之界定:聯邦 V. 州
  • 參、我國司法審查在標準上的再斟酌—審查標準建立的必要性:以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為例
  • 肆、屚法審查的可預見性

  • 林家暘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講 綱】

  • 壹、前言
  • 貳、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爭議之緣由
  • 參、均權原則作為憲法基本決定
  • 肆、均權原則作為權限劃分原則
  • 伍、均權原則作為司法審查基準
  • 陸、評析111年憲判字第六號判決

  • 與談人

    劉定基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周佳宥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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