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曾品傑 │中正大學財經法學系教授

法律實務工作者如律師、公證人、事務所法務專員、企業法務、銀行法務、政府法制人員等,均應瞭解我國最高法院新進重要之裁判見解,以掌握審判實務最新脈動,俾能正確適用或提供及時的法律專業意見予當事人參考。 本講座旨在引介最近實務上重要裁判,觀察其法律見解,分析其妥適與否,並評估其適用範圍暨可能影響,俾供未來進行法律規劃時適度斟酌取益、並防範未然,除已從事法律工作者之外,亦適合正在修讀法律、未來有志進入法律領域之人聆聽。



 

課  程  網  要
堂 次 講 綱
一、解構9則新進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從借名登記之「帳戶借用契約」法律效果開始!
一、契約法
.帳戶借用契約之契約定性為何?
.當事人一方利用契約自由規避仲裁判斷效力為何?
二、侵權法
.法院認當事人之連帶請求給付該當不真正連帶債務者,應如何諭知?
三、身分法
.夫妻一方居住於離家之他方所有的住所,是否該當無權占有?
四、程序法
.第三人主張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法院應如何分配舉證責任及指揮訴訟?
二、原住民保留地等8則重要最高法院民事裁判觀察
一、原住民保留地可否由非原住民當抵押權人?那若係限制「拍定人必須要為原住民」?
二、若讓與「附有停止條件之將來債權」的原本債權人,當債權讓與契約生效時,是否仍具債權人地位?
三、基地若遭無權占有,該基地所有人應對房屋所有人或房屋使用人請求使用土地之不當得利?
四、受命法官於訴訟程序中僭越審判長職權,第二審法院應否將該事件發回第一審法院,或得變更原判決?
三、9則最高法院民事裁判-從民總代理使者AI系統及契約解釋開講
一、從代理人與使者之差異?延伸至AI系統所作出自動決策之定性探討
二、法院於何種情形可就契約進行補充性解釋?以消費者保護法條文用詞為例
三、聯立契約之命運?思考回復原狀該如何處理
四、合夥人信賴破裂?對「繼續性債之關係」有重要闡釋的最高法院判決
五、不斷有所討論之僱用人責任,以有無「交易接觸關係」為思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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