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講座資訊】

主講人

黃琦文|富隆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夏翊翔|富隆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士

【講座介紹】
婚姻懲罰稅係為結婚後的夫妻二人因採合併申報,反而需要繳納更多所得稅的情況,係一種對婚姻不友善的稅務懲罰, 本文舉例說明夫妻婚前後所得相同,在結婚後採合併申報後,其綜所稅與結婚前單獨申報時有何差異,讓讀者了解結婚後有哪些情況存在婚姻懲罰稅, 哪些情況存在節稅利益。

【講 綱】

  • 一、何謂婚姻懲罰稅
  • 二、婚姻可節省所得稅之樣態
  • 1.結婚後哪些族群享有所得稅節稅利益
  • 2.扶養人數越多越好嗎
  • (1)父母有所得還可以扶養嗎
  • (2)可以扶養兄弟姊妹的子女嗎
  • 三、以婚後合併申報來看婚姻懲罰之態樣
  • 1.免稅額
  • 2.列舉扣除額
  • 3.最低稅負制
  • 4.其他稅制之婚姻懲罰
  • 四、薪資所得、稅率已經很高,如果想再增加其他所得可以選擇哪些收入
  • 1.租賃收入、盈餘及股利收入
  • 2.一時貿易所得
  • 3.加班費收入
  • 4.演講費、稿費
  • 五、受薪族如何節稅
  • 1.該不該多自提勞退6%;勞保、勞退會破產嗎
  • 2.如何利用列舉扣除額
  • 3.哪些人適用捐贈節稅
  • 4.有投資損失該怎麼辦
  • 六、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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