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關於協商終結、僵局之法理發展,台灣之走向和美國法類似,都是在法無明文之情形下,透過行政機關之裁決、法院判決之認可,正式建立起僵局認定以及單方變更法理,並且開始促使勞資雙方思考應如何運用此機制,來促進其在勞資關係下的最大利益。


報告人

傅柏翔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與談人

吳俊螢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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