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講座資訊】

主持人

王澤鑑|中研院院士 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主講人

王千維│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講 綱】


壹、民法第213條所定之回復原狀
貳、民法第214條以及第215條等所定之金錢賠償
參、財產損害與非財產損害間界線的飄移

 
  • 【民法百年論壇】完整影音,立即前往觀看!
  •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