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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百年論壇(第十場)-親屬繼承法-身分法由家父長制至個人權益之典範轉移一以婚姻、親子、監護扶養之爭議問題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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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主持人
王澤鑑|中研院院士 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戴東雄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主講人
戴瑀如|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

【講 綱】
壹、前言
貳、展現在婚姻法之軌跡–男女平權原則的極致發揮
一、父權社會下的婚姻法
二、民法制定後之夫妻財產制
(一)通常法定財產制
(二)約定財產制
三、由聯合財產制走向法定財產制一財產制中之夫權至夫妻平權
(一)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擔
(二)夫妻財產各自獨立
(三)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四)剩餘財產之保全措施與調整機制
四、邁向民法百年後的夫妻財產制一注入CEDAW視角下之實質平等
(一)婚姻家庭的變動對夫妻財產制的意義
(二)CEDAW公約所要求之實質平等
參、展現在親子法之軌跡一子女最佳利益成為指導原則
一、固有社會下之親子法與民法之變革
二、自然血親的決定要素-身分安定性與血緣真實性的消長
(一)婚生子女一婚生推定與婚生否認之訴
(二)非婚生子女-認領與準正
三、邁向民法百年後的自然血親法則一去除婚生與非婚生之藩籬
(一)親子關係認定法則的擴張
(二)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之去識別化
肆、展現在監護扶養法之軌跡一家庭走向社會的必然發展
一、固有法中之監護與扶養
二、民法制定後之變動一監護扶養法制的個人化與公法化趨勢
(一)監護法制
(二)扶養法制
三、由廣義的親屬扶養至夫妻與父母子女間之扶養法
(一)親屬扶養義務納入配偶及父母與未成年子女間之扶養義務
(二)扶養法制脫離家團主義,朝向個人主義之檢討
四、扶養法之現代化一重塑扶養法建構之基礎,結合社會法攜手共進
(一)聚焦在家庭核心成員之扶養義務
(二)權利義務的形塑由形式之身分關係至對價式的實質考量
伍、結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