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規範體系、實務發展、法學方法—
地 點:從大法庭裁定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概念
購買連結:https://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8634
內容簡介
主講人
王澤鑑|中研院院士 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與談人
詹森林|政治大學法學院 講座教授


【講座介紹】
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做成112年度台上大字第544號裁定,肯定法人亦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引起學界及實務界對於此議題之關注。本講座自該大法庭裁定談起,探討民法第195條非財產上損害之內涵、範圍及可請求之主體;而後進一步以近期實務判決有關寵物遭侵害、孫子女過世請求慰撫金等案件為例,結合實務及學界專家共同討論,評價該等判決論理之合適性,並闡釋請求權基礎之重要性。
【講綱】
主講人:王澤鑑
- 損害賠償制度
- 財產上損害與非財產上損害的區別及賠償方法
- 非財產上損害的金錢賠償,須有法律特別規定
- 規範目的
- 規範體系
- 請求權基礎與案例思考
- 民法第 194 條:不法致人於死
- 民法第 195 條:人格法益與身分法益
- 債務不履行侵害人格權:民法第 227 條之1
- 旅遊契約「時間浪費」:民法第 514 條之8
- 意思決定自由人格法益的創設
- 寵物受侵害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 法人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 體系建構及實務發展
- 法學方法的課題:前理解與方法選擇
- 請求權基礎及案例研習
主講人:詹森林
- 侵害意思自由
- 侵害寵物生命或身體
- 侵害法人名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