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劉明生︱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講座介紹】
  本次講座將從實體法與訴訟法交錯適用之觀點,探討不當得利在理論與實務上的重要爭議問題。
【講綱】
 一、給付型與非給付型不當得利是否應區分?其區分實益何在?二者是否為擇一適用之關係?
 二、實際個案中究應如何區辨其類型?
 三、不當得利之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應如何區辨?
 四、不當得利事件與舉證責任分配及舉證減輕三階層之關聯性如何?
 五、給付型不當得利、求償、費用支出非給付型舉證與事實陳述三層次之判斷模式應如何建構?
 六、權益侵害非給付型不當得利舉證與事實主張三層次判斷模式應如何建構?
 七、兩種不當得利成立與類型界定爭議之案例:結合舉證與事實主張之判斷模式
  (一)詐騙匯款案例究構成給付型不當得利,抑或權益侵害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二)建物承租人無權使用他人土地於何種情形成立不當得利?成立不當得利是否負有返還不當得利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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