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場影片相關資料,可用「本場標題」在《月旦知識庫》搜尋下載。

【內容簡介】

自然病故只要醫療機構醫生開具「死亡診斷證明書」即可,而非自然死亡案件就必須檢察官與法醫到現場相驗,開具「相驗屍體證明書」才可以,此為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之不同。
本講座以行政相驗及司法相驗異同為始,講述相關法律規定,並解析死亡證明書開立應注意之事項,尤其如何處理瀕死自動離院之病人,或是因病死亡之解釋,此等皆可能影響其法律責任。
其中亦討論臨床常見問題、醫療糾紛及新興之爭議問題「終止維生醫療」,藉此講座之說明,可更理解上開等相驗之法律責任,亦避免有偽造病例記載之情事。

【作者簡介】

王志嘉

現職
‧三軍總醫院家庭暨社區醫學部主治醫師
‧國防醫學院通識教育中心/醫學系助理教授

經歷
‧全聯會醫事法律智庫委員/副執行長
‧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秘書長

免費試聽

完整影音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