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介】

被害人於刑事訴訟程序中之定位歷經更迭,過去曾一度將被害人置於純粹的客體地位,而更多的將訴訟目標置於被告身上。然而其後此一定位逐漸被扭轉,例如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立法,嘗試重新將被害人置於刑事程序的主體地位。但這種往主體地位過渡的程序建構仍未臻完善,如何有效建立適當的程序加強被害人於刑事訴訟程序的主體地位,頗值探討。

【內容簡介】
講題一:從被害人訴訟參加論刑事訟訴結構與解構
主講人:何賴傑教授
講題二:刑事訴訟程序中被害人之角色再定位與程序影響評估-日本法之觀點
主講人:陳運財教授
與談人:林超駿教授
    吳燦法官
    陳瑞仁檢察官
    尤伯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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