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講 題:論共有不動產設定用益物權─民法第838條之1的實務問題
主持人:黃茂榮/司法院大法官
報告人:陳澤嘉/陳澤嘉律師事務所所長
與談人:吳光平/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趙文銘/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講  綱】
一、引言
二、民法第838條之1構成要件再觀察
三、民法第838條之1的實務問題
四、結論

【相關議題】
共有物管理制度—契約理論分析
部分共有人因買賣原因關係處分共有物時所應負責任之探討
論共有不動產變更之法律制度與發展
公同共有債權法律關係之研究

免費試聽

完整影音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