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呂彥彬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助理教授
發表日期:2018/9/19(三)
影片長度:00:03:51
講座名稱:民法第101條之類推適用
使用人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05條規定-最高院104台上206-報告人:呂彥彬助理教授
民法第101條之類推適用-最高院101台上1453-報告人:呂彥彬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