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談人:陳俞伶 法官
發表日期:2022/6/17(五)
講座名稱:竊盜與收費設備詐欺的規範界限: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六簡字第36號暨第114號刑事判決
竊盜與收費設備詐欺的規範界限: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六簡字第36號暨第114號刑事判決-3_5-與談人:潘韋丞法官
竊盜與收費設備詐欺的規範界限: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六簡字第36號暨第114號刑事判決-(綜合討論)-綜合討論:周煙平